6名老师推销教辅资料被开除,喷子狂欢背后,究竟是谁的悲哀?
开学不久,就有老师被辞退,因为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。
消息公布后,立马引发网络狂欢。喷子煽风点火,幸灾乐祸,老师战战兢兢如履薄冰,媒体再一次成功的把老师打入十八层地狱。
为此,我决定说几句费力不讨好只遭骂的话。
首先申明,我是一名老师,难免带有立场,我尽量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问题,欢迎大家批评指正探讨。
从文件的内容来看:
处罚事由是6名老师私自向学生推销学校附近“学生书店”出售的教辅资料;
处罚结果是解除聘用合同;
处罚依据是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和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。
其中,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规定:“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,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、报刊等谋取利益的”,视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“警告、记过、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、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、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”等相应处分。
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第十八条规定:“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”,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处分:
由此可见,解除聘用合同是最顶格的处分,适用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。可不可以顶格处分?可以,但权力不得任性。
给予教师处分,“应当坚持公正、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;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、情节、危害程度相适应;应当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、定性准确、处理恰当、程序合法、手续完备。”
这话不是我说的, 来自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。这里面的第八条还规定:处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、理由、依据、期限及救济途径等内容。
至少,从文件内容来看,我看不出解除聘用合同的理由。
那接着分情况讨论。
如果这6名老师利用教辅资料谋取不正当利益,被开除并不冤枉。顶风作案,咎由自取,怨不得别人。
家长举报得好,教育局处置得也对。中央三令五申,师德是条红线,希望广大同行引以为戒。
不过有一点我百思不得其解:社会上不都说老师课上不讲课后讲,补课一年几十万,红包收到手软,家里几套别墅,存款几百万吗?
竟然还有人为了区区几百块铤而走险,出卖良知,不惜沦落到人人喊打的地步?这到底是人性的贪婪,还是老师的悲哀?
如果这6名老师与书店不存在利益输送,那这种一棍子打死的处罚方式,我只能呵呵了。同时呵呵那些拍手叫好的喷子和看客。
现在的教学大纲,主要是针对中等学生来说的。有的班七八十人,成绩好的吃不饱,成绩差的吃不完,老师也难啊。
再者,这几个老师的学生应该不是什么皇亲国戚吧?底层人家的孩子,不多一点努力,怎么拼得过富二代官二代?
拼手气吗?拼爹吗?
平时一包烟几十,稍微好点的酒上百,一件衣服四五百,一场麻将上千,都道是稀松平常。买两本书,那可不行,天杀的老师肯定又赚去了万贯家财。
有人留言说这6个老师涉嫌经济犯罪,应该重刑伺候,底下一片叫好。我看得脊背发凉毛骨悚然。
一方面给老师套上天底下最光辉职业的高帽,一方面挥舞着放大镜和皮鞭,对老师口诛笔伐穷尽羞辱之能事?
中国的教育怎么啦?
有老师私信我,他很想给学生推荐一本教辅资料,官方的资料效果很一般。我懂他的意思。
教辅资料,在有的地方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利益链,以致出现一种很奇怪的现象:编的好的资料老师要求订订不上,不好的资料价格虚高却泛滥成灾。
很多人不知道,一个错误题目会扰乱学生正确的解题思维和逻辑,如果没有老师及时纠正,再做十个好题都弥补不过来。有的学生越做题越纠结,就是因为教辅资料良莠不齐。
什么样的学生适合什么样的资料,好的老师心里多少有底。
但是,这档子语焉不详的事一出来,你还敢推荐吗?
任何吃学生人血馒头的老师,都不是个东西!家长举报得好,教育局处罚也没问题。但这毕竟只是一部分人啊,还有许多老师,在兢兢业业的工作。
这种不分青红皂白一棍子打死的处罚,看起来大快人心,其实害的是当地学生。
你觉得没有老师推荐了,官方就不发资料了?学生自己就不去买了?
至于质量如何,呵呵,程序正确就好。内容谁去管?考不好你能找教育局说理去?最后背锅的不还有老师吗?
不要以为所有的老师都是人渣!丑陋的现象各行各业都有,总的来说,教师还是素质相对较高的职业。
请对老师多一份信任,少一点偏见吧。如果整个社会都对老师充满恶意,这将是教育最大的悲哀。
请相信,大部分老师还是好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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