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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侮辱老师,老师反被开除!

来源:百度贴吧 编辑:李毅吧 时间:2015-06-07 点击量:
今之学生必有师。师者,所以传道、授业、解恨也。
学生非生而有德者,孰能无恨?有恨不能泄,恰遇当今之老师,其为恨者,终可解矣。
生乎吾前,在学校当老师者,吾心情不好便辱之!
生乎吾后,在学校当老师者,吾心情不好亦辱之!
吾辱师也,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?只其身为老师,便可辱之也。
是故无贵无贱,无长无少,凡师之所存,便可辱之解恨也。

嗟乎!未成年人保护法早有矣,师长之辱我亦难矣!
师欲骂我者,我去教育局告之,师必被开除矣。
师欲打我者,我去教育局告之,师亦被开除矣。
我乃未成年人,法律保护我也,对我之师长,放心大胆辱之而已,何惧其骂我、揍我、体罚我乎?
况世之妖魔化教师已久矣,欲人之不讨厌教师亦难矣。
三尺讲台,两袖白灰,教师之社会地位矮矣。
呕心沥血,月薪千余,教师之经济命脉穷矣。
我辱我师,而师不能辱我,教师之人生境界挫矣。
如此矮穷挫之教师,人人得而辱之,是故传道、授业皆为师之副职,主要功能:解恨也。

今我辱我师,教育局领导有慧眼,都道我乳臭未干、不谙世事,纵率先动手,亦非出自本心也。
我师打我,教育局领导亦有慧眼,都道其高级教师、道德败坏、体罚学生、定非善类,遂开除其公职也。
长此以往,我居我校,见教师便辱之,有何惧哉?远有李氏天一之表率,近有火星小学副班长之故实。
教育局长,虽教师之雄,依我看来,与教师等同耳。我便横刀策马杀入教育局,斩局长于马下,又何惧哉?
盖因我未成年也,便诸罪不加我身,皆有师长背黑锅也。
师者,拿来解恨,爽也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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